取保候審的通知和告知丟了
nihao
?
?
閱讀 905
去負責的公安部門補辦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咨詢或者聽候消息。如果長時間沒有消息的話,應當是撤案了。
法律依據(jù):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jù)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jù)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Hash:a4b5e650bb9f4008de8142dd22176b09001d813b
聲明:此文由 nihao 分享發(fā)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