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實施1年多 為海絲史跡保駕護航
《江門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首部關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地方性法規(guī), 為我市海絲史跡保護與利用提供強勁動力和法治支撐。我市以《條例》的實施為契機,對方濟各·沙勿略墓園—大洲灣遺址、新地村天主教堂等入選第一批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名錄的海絲史跡進行調查研究、保護利用,切實解決了我市海絲史跡的現(xiàn)實問題。
明確保護“海絲”職責
《條例》分為五章共三十二條,包括:總則、規(guī)劃與保護、合理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有五大內容:明確了海絲史跡的定義;確定保護原則;強化主體責任,構建海絲史跡共同保護體系;配套多重保護措施,強化海絲史跡保護機制;規(guī)范展示利用,促進海絲史跡傳承發(fā)展。
“如何保護好海絲史跡在《條例》中有明確規(guī)定,例如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三條中,都規(guī)范了行政主管單位及責任人的職責。”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條例》還對違反法規(guī)的行為追究責任,明確行政主管部門、保護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予追究責任的情形。此外,《條例》規(guī)定個人刻畫、涂污或者損毀海絲史跡保護標志、說明牌等設施的,可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在已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海絲史跡緩沖區(qū)或者建設控制地帶內修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對海絲史跡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由原發(fā)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
據了解,《條例》實施具有積極意義,解決了江門海絲史跡申報世界遺產立法保護需要,解決了我市海絲史跡的界定問題,解決了海絲史跡的宣傳教育問題,提高了我市依法保護海絲史跡的意識,解決了財政經費保障問題。
鼓勵合理利用“海絲”資源
海絲史跡是指歷史上反映本市與海上絲綢之路相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跡、遺址等。目前,臺山市方濟各·沙勿略墓園—大洲灣遺址、新地村天主教堂、“南海Ⅰ號”沉船點(臺山水域)、廣海衛(wèi)城城墻、紫花崗烽火臺、紫花崗摩崖石刻,新會區(qū)官沖窯址、楊太后陵、慈元廟已被列入我市第一批海絲史跡保護名錄公布。
除了有效保護外,如何合理利用這些“海絲文化”資源,對我市傳承和弘揚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增強文化自信,以及讓文化資源為經濟社會發(fā)展“增能”,尤為重要?!稐l例》中明確了利用原則,鼓勵開放展示、發(fā)展特色旅游,例如:第二十三條提出,鼓勵和支持各方力量設立展示和傳播海絲史跡文化的博物館、陳列館等文化場館,并規(guī)定海絲史跡開放展示的要求;第二十四條明確了在保護好海絲史跡及周邊環(huán)境的基礎上發(fā)展特色旅游產業(yè),鼓勵多方力量開發(fā)文創(chuàng)產品,讓文物史跡“活”起來。
據了解,今年我市舉行了以“海絲系文脈 僑鄉(xiāng)聯(lián)五洲”為主題的第二屆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文化藝術周暨第十屆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聯(lián)盟聯(lián)席會、首屆臺山海絲史跡考古遺址公園文化藝術周。廣海衛(wèi)城城墻遺址—大洲灣遺址—新地村天主堂遺址—臺山海上絲綢之路博物館—石筍村航海標志的江門川島海絲文化游徑入選省首批歷史文化游徑。目前,我市正通過合理利用這些“海絲文化”資源服務大眾,為經濟社會發(fā)展助力。
“接下來,我市還將繼續(xù)做好海絲史跡的合理利用工作,將文化與旅游相結合,挖掘整合海絲史跡旅游資源,探索發(fā)展文化遺產旅游、建設考古公園等,讓文物史跡‘活’起來。深挖歷史文化資源,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形成海絲史跡保護的合力?!笔形幕瘡V電旅游體育局相關工作人員說。
(來源:江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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