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這里竟然發(fā)現(xiàn)孫吳時期古墓......
2017 年7~8 月,經(jīng)國家文物局批準,寧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與余姚市文物保護管理所對位于余姚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穴湖村黃家山南坡的一座被盜古墓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fā)掘。發(fā)掘情況表明這是一座孫吳時期虞氏家族成員墓葬,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
該墓為平面凸字形磚室券頂墓,方向195度,距現(xiàn)地表深約0.45~1.1 米。墓室中部和甬道前方各發(fā)現(xiàn)盜洞一處,墓室中部盜洞深達墓底。墓道前方為斷崖,且因有當代墓葬,未做考古發(fā)掘。墓葬封門橫長1.05、寬0.34~0.35、殘高1.2 米,由雙磚橫直錯縫平砌。封門與甬道連接處殘留有擋土墻跡象。甬道平面呈長方形,長1.3、內(nèi)寬1、內(nèi)高1.28 米。甬道殘留有部分券頂,以“四順一丁”方式筑砌。墓室平面呈長方形,兩側(cè)壁與后壁微外弧,內(nèi)長4.9~5.06、內(nèi)寬2.48~2.64、殘高0.8~2 米。墓室券頂已不存,各壁同樣以“四順一丁”方式修筑。墓室前部設長方形祭臺橫貫墓室,寬1 米,高0.08 米。墓室內(nèi)未見有棺槨及人骨跡象。墓室及甬道底部人字形平鋪底磚一層。從發(fā)掘情況看,該墓修筑順序為先挖墓坑,在坑底平鋪底磚,然后筑砌墓室和甬道,再鋪設祭臺,最后封門。
網(wǎng)絡配圖,非現(xiàn)場圖片
部分墓磚上發(fā)現(xiàn)有銘文多種,依其內(nèi)容可分三類:紀年類1 種,為“永安七年太歲甲申三月虞氏造”;身份類5 種,分別為“虞氏”“吳故平虜將軍都亭侯虞君”“吳故散騎侍郎豫章上蔡長虞君”“夫人鄱陽雷氏全德播宣”“夫人吳郡陳氏奉禮純淑”;吉語類2 種,為“神明是保萬世不刊”“子孫熾盛祭祀相傳”。其中,“永安七年……”紀年銘文僅見于斧形磚側(cè)面,“虞氏”銘文僅見于券頂楔形磚端面,“夫人吳郡陳氏……”銘文在墓葬發(fā)現(xiàn)極少。從字體上看,吉語類銘文與“虞氏”銘文均為篆書;“永安七年……”紀年銘文和除“夫人吳郡陳氏……”外的身份類銘文均為隸書,帶有篆意;“夫人吳郡陳氏……”類銘文的字體介于隸楷之間。各類銘文均陽文正書,模印規(guī)整,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
該墓歷史上曾經(jīng)歷多次盜擾,發(fā)掘時僅在墓室擾土中發(fā)現(xiàn)少量青瓷殘片、印紋硬陶片和蠟燭殘件。青瓷殘片中可修復器物有薰罐、洗、盤口壺4 件,其形制規(guī)整,制作精良,均具有典型的孫吳風格,應當是隨葬器物。可辨器型中另見有唐代玉璧底碗殘件,由此推測該墓早在唐代已遭過盜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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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墓雖然被盜擾嚴重,但大量銘文磚的出土依然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歷史信息。從紀年銘文可知,墓葬年代不早于“永安七年”?!坝腊病睘閷O吳景帝孫休年號,“永安七年”為公元264年。“虞君”“虞氏”等銘文表明墓主為孫吳時期虞氏家族成員。據(jù)悉,該墓所在的穴湖一帶曾采集孫吳至劉宋時期虞氏墓磚21 種,其中孫吳時期4 種,可見穴湖一帶曾埋葬有多位孫吳至南朝時期余姚望族——虞氏家族成員,當為虞氏的一處家族墓地。
《水經(jīng)注》中記載了虞氏家族聚居地、余姚縣城與穴湖的關系:“江水又東徑赭山南,虞翻嘗登此山而四望,誡子孫可居江北,世代有祿位,居江南則不昌也……江水又經(jīng)官倉,倉即日南太守虞國舊宅,號曰西虞,以其兄光居縣東故也……江水又東徑余姚縣故城南,縣城是吳將朱然所筑……江水又東徑穴湖塘,湖水沃其一縣,并為良疇矣”。赭山又名靈緒山,即位于今余姚市區(qū)的龍泉山,《嘉泰會稽志》:“在縣西一里”;穴湖塘,《嘉泰會稽志》:“在縣東一十二里”,于1954 年改建為穴湖水庫。虞氏家族聚居地與余姚縣城介于赭山與穴湖塘之間。將家族墓地選擇在穴湖一帶,從直線距離上看,距虞氏家族聚居地當在10 公里范圍內(nèi)。將家族墓地安置在作為重要灌溉水源地的穴湖塘一帶,也反映了虞氏家族對這一水源地及周邊良田的控制。
另從該墓墓磚銘文可知墓主有兩位夫人,一為“吳郡陳氏”,一為“鄱陽雷氏”。其中“陳氏”銘文磚極為少見,這或許暗示了陳氏在家庭中的地位處于“雷氏”之下。正史中有記載的鄱陽、豫章雷氏族人有東漢順帝時期侍御史、南頓令雷義(子授,官至蒼梧太守)(《后漢書·雷義傳》)、西晉時期豐城令雷煥(《晉書·張華傳》),可見雷氏在當?shù)鼐哂邢喈斆?。虞氏與雷氏的聯(lián)姻,反映了當時地方大族在婚姻關系上的選擇。虞氏族人中有兩位在此出任地方長官,且本次發(fā)掘的墓葬主人選擇與當?shù)卮笞迓?lián)姻,也反映出孫吳時期虞氏家族在豫章一帶的經(jīng)營。
孫吳時期,虞氏家族在政治地位上處于迅速上升的階段,特別是當孫吳政權進入全面江東化階段后,虞翻諸子陸續(xù)出仕:第四子汜官拜散騎中常侍、交州刺史、冠軍將軍、封余姚侯;第五子忠官至宜都太守;第六子聳出任廷尉;第八子昺拜尚書侍中(《三國志·虞翻傳》)。虞氏族人中還有虞察任征虜將軍(《三國志·虞喜傳》),虞授拜廣州刺史、廣州督(《三國志·孫皓傳》)。此外,在穴湖一帶還采集有“吳故廬陵太守虞君”“吳故牙門將稗將軍虞羨……”銘文磚。本次發(fā)掘所見“散騎侍郎豫章上蔡長”“平虜將軍都亭侯虞君”,從其仕宦經(jīng)歷看,可能先以豫章上蔡長(秩五百至三百石)起家,因軍功拜平虜將軍(雜號將軍,第三品),封都亭侯(爵品第五,位在縣侯、鄉(xiāng)侯之下),加官散騎侍郎(秩六百石,第五品)以示尊寵。從其官爵品級來看,僅次于虞汜,這也是目前寧波地區(qū)考古發(fā)現(xiàn)墓主等級最高的六朝墓葬。
作為會稽四姓之首,虞氏族人從東漢晚期一直活躍至唐初,在政治、文化等領域產(chǎn)生了重要的影響,余姚當?shù)匾菜赜小耙徊坑嘁κ罚氩吭谟菁摇敝Q。本次考古發(fā)掘,對于虞氏家族和余姚地方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價值。
來源:寧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余姚市文物保護管理所
中國文物信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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